关于有奖举报新冠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2021年第3号)


关于有奖举报新冠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2021年第3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快速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行有奖举报新冠疫情防控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提供28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京山人员,未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报告登记以及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规定的;

(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且未在居住地村(社区)登记、未隔离观察的;

(三)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但未接受定点医院治疗的;

(四)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治疗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的;

(五)组织举办或参与大型聚集性活动的;

(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号通告规定的歌舞厅、KTV、游艺厅、网吧、电影院、棋牌室、酒(茶)吧、健身房、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等经营场所违反规定擅自经营的。

二、举报方式

对上述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向京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724-7213906。

三、奖励标准

凡在举报范围提供线索的机构和个人,一经查实,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以第一举报人为主给予奖励。

京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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