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人社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9号)及《关于设立村级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京人社发【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2019年7-10月份村级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00人,享受补贴资金316500元。此资金在就业专项补助中列支,现将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京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0724-7221752
京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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